贵州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在森林公园保护、管理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