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省行政区域内森林公园的建设、管理和在森林公园内游览、休闲以及进行科研教育、文化体育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