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被审计单位不执行审计决定的,审计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执行;逾期仍不执行的,审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建议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