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办法/第三章 生产与经营第十四条有效煤矿投入生产前,煤矿企业应当依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30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