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兴隆湖区域生态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方式,对兴隆湖区域生态保护情况进行监督。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30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