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与修改第二十四条有效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拟订本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经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后,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结合工作实际,依据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制定县(市)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经本级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后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可以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有关技术规则和指标。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