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拟订本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经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后,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

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结合工作实际,依据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制定县(市)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经本级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后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可以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有关技术规则和指标。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1,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