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规划理论研究,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增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加强城乡规划的信息化管理,提高城乡规划实施及监督管理的效能。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