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三章 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第十三条有效本市对户外广告公共载体使用权的出让,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