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节约能源条例/第四章 节能技术进步第四十二条有效省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节能技术、节能产品的推广目录,引导用能单位和个人使用先进的节能技术、节能产品。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