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加快实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燃煤锅炉(窑炉)改造、节约替代石油等重点节能工程。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