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第四章 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第四十四条有效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内的基础设施配置、绿化等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确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需要,无法按照标准、规范配置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规划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保障办法。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