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畜牧业基础设施管护条例第九条有效因建设征用草原(土地)涉及畜牧业基础设施的,须征得所有权人和县以上人民政府农牧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补偿。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4月18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