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六条有效城市管理部门及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查处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时,可以扣押当事人从事违法活动的运输工具、经营工具和物品,并依法处理扣押的工具和物品。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