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镇市容管理第十九条有效在城镇内进行畜禽交易或者屠宰的,应当在指定的场所内进行。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4月18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