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水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水质污染的,应当负责赔偿供水企业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