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的管理,鼓励采用节约用水的先进技术,降低水的消耗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健全节约用水的管理制度。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