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第六章 营运管理第三十六条已废止市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娱乐场所、口岸区域及市区主干道两侧的街道适当位置设置出租车专用候客站。三星级以上的宾馆应当设置两个以上的出租车专用免费候客车位。禁止以各种名目非法向出租车司机收取费用或者阻扰其正常营运活动。禁止其他人以营利为目的为出租车招揽乘车人,扰乱营运秩序和社会秩序。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