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综合执法部门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管理与疏导、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