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二章 职责范围和管辖第十七条有效市综合执法部门对于区综合执法部门和街道执法队管辖的案件,认为确有必要由本部门管辖的,可以直接查处。区综合执法部门对于街道执法队管辖的案件,认为确有必要由本部门管辖的,可以直接查处。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