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园林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八条有效市园林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城市园林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