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园林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六条有效城市园林的设计和施工,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园林绿化专业设计、施工单位承担。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