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三节 环境卫生设施管理第四十二条有效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使用单位负责维护环境卫生设施,保持设施整洁、完好和正常使用。鼓励临街的宾馆、饭店、商场等经营场所的厕所在经营时段对外开放。地方法规 · 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20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