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信访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通过参与国家机关的信访工作,了解、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