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信访条例/第三章 信访工作机构和信访工作人员第二十五条有效信访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信访工作人员的人身自由和安全受到威胁等侵害时,当地公安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