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从事海域使用论证或者海域评估活动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进行论证或者评估。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3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