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三章 工作任务第二十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相应的政策和目标要求,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各级综治委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青少年的帮助、教育和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各级综治委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秩序。教育等部门应当督促学校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对学生开展法制和安全防范教育。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