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村务公开应当坚持全面、真实、及时、规范的原则,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2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