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废止保护管理野生动物资源所需经费,在市和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的年度经费中列支,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基金制度。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9月29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