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五章 罚则第四十一条已废止违反本办法规定,超越准运证规定的种类、数量、期限运输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无证运输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行为处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9月29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