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五章 罚则第三十三条已废止违反本办法规定,同时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或其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的行为,需要处以罚款的,分别依照其规定的标准执行。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9月29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