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三章 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应用第十九条有效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劳动者推广的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必须在推广地区经过试验、示范,证明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和经济合理性。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9月29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