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三章 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应用第十八条有效推广农业技术应当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农业技术推广项目。重点项目应列入有关科技发展计划,由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和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9月29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