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污染物处理设施建设等给予扶持,鼓励、引导建设集中式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