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章 其他规定第五十六条已修改营运驾驶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与其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二)年龄不超过六十周岁;(三)客运车辆驾驶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四)客运车辆驾驶员近三年以来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五)经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考试合格。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9月29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