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三章 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第三节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第四十二条已修改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培训机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教练车应当统一标志,并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证件。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9月29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