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章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第一节 业主的质量责任第十四条有效业主应按国家和省有关工程价格管理的规定与承包商在合同中合理确定建设工程价格。业主应鼓励和支持施工承包商建造优良工程,对质量达到优良等级的工程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30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