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章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第二节 勘察设计承包商的质量责任第十五条有效勘察设计承包商应按合同确定的勘察设计周期进行勘察设计,不得擅自推迟提交勘察设计文件。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30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