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二章 工程勘察设计资格第九条有效工程勘察设计人员可以对其他单位工程勘察设计的技术问题提供咨询,但不得以技术咨询的名义从事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30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