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有效业主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进行不正当竞争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30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