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五条有效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创优创新,采用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保证工程勘察设计的先进性和可靠性。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30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