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统计管理条例/第二章 统计调查第二十四条有效传媒机构采用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公布的统计资料,内容上应当与其保持一致。传媒机构采用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尚未公布的统计资料,应当经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并注明资料来源。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9月29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