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条

已修改

市人民政府应当会同长三角区域相关省,建立长三角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机制,及时通报预警和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并可根据需要商请相关省、市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