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土族自治县公路管护条例第九条有效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是指路边沟外缘以外的区域。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新建的村道不少于5米。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地方法规 ·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3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