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防洪抗旱经费按照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合理负担的原则筹集。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提高防洪抗旱投入的总体水平,保证防洪抗旱工程设施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和配套资金足额落实。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