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防洪抗旱条例/第二章 灾害防治第十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投入,完善排水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实现雨水、污水分流,达标排放。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29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