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应当制定农药、化肥减量计划和措施,积极推广缓控释肥等技术,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减少农业生产活动产生的大气污染物,防止农业面源污染。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