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三章 监测、预报与信息发布第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共享平台的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