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第三章 维护与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水务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内部审批职责权限及责任,制定完善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及时纠正和处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7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