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已废止建筑物所有人或者物业管理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未如实提供建筑物能源消耗数据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7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